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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区纪委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

2010-07-09    临潼区纪委 字体: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近年来,临潼区纪委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有效解决了区县纪委案件审理资源薄弱,案件集体审议流于形式等问题。

案件审理委员会由5人组成,主任由分管审理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熟悉纪检监察审理业务的干部担任。工作程序是:审理室室务会对案件形成初步审理意见——提交审理委员会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审理室做出审理报告——提交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审理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再次对案件所认定的违纪事实、查办程序、定性量纪、条规引用进行审核把关,为区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案件当好参谋助手。自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区共审结的18件案件中,无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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