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西安概况 | 新闻动态 | 领导要论 | 政务公开 | 党风廉政 | 监察综合 | 纠风工作 | 政策法规 | 宣传教育 | 执法监察 | 投资环境 | 效能监察 |
纪监信息 | 案件工作 | 工作研究 | 制度建设 | 作风建设 | 机关党建 | 反腐时评 | 警钟长鸣 | 它山之石 | 清风文苑 | 领导信箱 | 信访举报 | 联系我们 |
当前位置: 首页>>案件工作
临潼区“一案三审”模式成效明显

2010-07-14    临潼区纪委 字体: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临潼区纪委坚持创新思路、创出亮点的工作理念,在建立审理委员会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形成了审理室初步审理、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区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一案三审模式。一审是先由案件承办人拿出初步审理报告,经审理室室务会讨论对案件提出初步审理意见,提交审理委员会进行研究讨论;二审是审理室委员会对案件审理室认定的违纪事实、办案程序、定性量纪、条规引用再次进行审核把关,审理室最后以审理委员会的名义作出正式审理报告,提请区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定;三审是区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提出正式党政纪处理意见。“一案三审模式”解决了基层案件审理人员不足,案件得不到充分酝酿讨论等问题,达到了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的效果。2009年度,经审理委员会审理的4件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闭本页】
版权所有:中共西安市纪委 西安市监察局 陕ICP备07010213号

技术支持:成都易宝迅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