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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审计业务实施“四权分离”

2010-08-13    市审计局纪检组 字体: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近日,西安市制定了审计计划权、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权、审计执行权分离(简称审计业务“四权分离”)实施方案。从制度上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减少和防止不廉洁审计行为发生,促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保障。

审计业务“四权分离”是指将审计计划、审计查证、审计处理、审计执行四项权能分别交由审计局办公室、业务处室、审理稽核处、政策法规处独立行使,形成部门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密切协作的审计业务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办公室为审计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下达和动态管理。业务处室为审计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审计项目实施、档案整理等工作。审计稽核处为审计项目审理部门,负责审计项目的审理复核、代拟项目审计文书。政策法规处为审计结论执行部门,负责全部审计项目结论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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