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建立了《农村干部约谈制度》,针对在征地、拆迁等村民重大利益调整时期,农村出现的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苗头问题,由区纪委和街道纪工委与村两委会干部进行集中约谈,敲警钟、亮红灯,提高村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该制度规定,出现以下等情况时必须对村组干部进行约谈:一是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决议决定出现偏差或不接受区、街党(工)委领导的;二是不按组织程序和原则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或对村内重大事件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引起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三是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违反《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聚众闹事、带头上访,干扰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是作风自由散漫、无视组织纪律,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起不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该制度规定,约谈由区、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等方式,在每次约谈时组织村组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指明约谈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引导约谈对象正确对待和处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警示教育、改进工作、保护干部的目的。
制度建立以来,我们先后针对在处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村务公开、财物分配问题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措施不力引起的集访越级访问题,组织对9个村62名村两委会干部进行了集中约谈,提高了干部维稳工作责任心。对纵容、参与甚至煽动群众上访的个别村组干部,在警示提醒谈话、纠正错误行为的同时,联合政法系统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引导村组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维护了干群和谐,保证了村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