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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推行卫生医疗系统“一站式”服务

2010-08-20    市纠风办 字体: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为了不断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阎良区纠风办积极协调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阎良区参合农民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一站式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一站式”服务办法以参加新农合的五保户和优抚对象为主,其中,五保户可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补助、新农合住院医疗补助、民政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可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助、医院减免和民政医疗补助。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和优抚对象可在定点的区人民医院享受“一站式”服务,住院医疗费用由医院按规定直接补助,区人民医院必须向救助对象告知相关规定和优惠服务措施,确保救助对象“应享尽享”。同时,由阎良区人民医院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控制医疗费用,并不断加强自身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使救助对象真正享受到医疗救助的各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负责足额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目前,“一站式”服务办法运行一个多月以来,已初见成效,受到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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