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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规范旅行社组织游客购物行为

2010-08-24    西安日报 字体: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在近日对主要旅游景点周边、游客集散地进行专项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市旅游局日前出台了十大措施,确保双十乱涉旅问题治理成果长效化。

就“野导”整治方面,市旅游局将在野导出没处,设立导游服务告示牌,引导游客到正规场所寻找导游;还将开设导游员服务亭,规范提供导游服务;为更好服务散客,我市还将建立散客旅游服务公司,杜绝拉客、“黑团”行为。

在旅行社和酒店、景区的管理方面,市旅游局将开展全面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将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发布制度与市场规范紧密结合,就旅行社组织游客购物的行为出台相关政策;将星级饭店、推荐单位的管理权限下放至区县旅游局,使更多的经营者参与评级。

就游客投诉问题解决不得力的问题,将在旅游景点增设旅游投诉告示牌,增加处理力度和效率。进一步强化“黑红榜”制度。另外,我市或将采取旅游车专用牌照制度,进一步规范旅游用车市场。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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