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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县四项措施治理教育乱收费

2010-09-06    市纠风办 字体: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近期,高陵采取四项具体措施,全面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确保各中小学顺利开学。

一是夯实目标责任。高陵县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监察局、物价局、审计局六部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明确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和具体措施,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到今年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责任追究。督促教育部门与全县各中小学签订《高陵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校长作为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三是发挥舆论监督。通过“泾渭行风在线”节目宣传教育收费政策,接受社会监督,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开通教育乱收费信访“绿色通道”。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学校重点开展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发生;检查高中收费项目、标准是否公示,是否严格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实现阳光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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