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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铁办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010-08-13    市工治办 字体: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地铁办积极按照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排查纠改,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网络,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扎实安排部署,认真排查纠改,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

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地铁办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使党员干部明确了中央、省市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阶段目标和工作重点,同时立足地铁建设实际,扎实安排部署全办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地铁办党委副书记、主任陈东山同志为组长,其他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二是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整改方向、工作措施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印发了《市地铁办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了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三是针对中央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投标活动等八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围绕地铁建设项目决策、资金运行、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等重点内容,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等问题6起,且全部纠改到位,为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地铁建设管理水平,市地铁办在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先后修订完善了资金管理、安全生产、计划财务、廉政建设等九大类84项制度,尤其是围绕工程建设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制度建设。一是为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建设资金运行安全,实行资金运行多方监督机制,组织财政部门对地铁建设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资金使用等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开展资金概、预、(结)决算评审工作,对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进度实行定期通报。组织审计部门对资金运行进行监管,依法对资金分配、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已批准的基建计划、设计概算、工程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划拨款项,坚持全程跟踪,坚持专款专用。同时,实行内部资金使用“三级会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询价采购等方式采购办公用品和物资。对因工程量变更发生的资金变更,实行监理单位、业主代表、合同预决算处、计划财务处、地铁办领导“五级审签”。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西安地铁建设资金内部牵制制度》、《西安地铁建设资金内部稽核制度》等15项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流向清晰,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符合规定,杜绝违规使用、转移、挪用等问题。二是针对地铁建设招投标量大、频率高,个别工程材料无国家统一技术标准等问题,制定出台了《西安地铁招标管理暂行规定》、《西安地铁招标工作操作细则》、《机电设备及系统工程材料采供暂行办法》、《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8项工作制度,并结合西安地铁招投标工作特点,制定修编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11个专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招标投标工作在市地铁办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邀请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招标办从发布公告、标书编制到开标评标的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明确规定副处级以下干部不得参与招投标,不断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坚持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制度,坚决制止和杜绝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行为。健全完善的招投标工作机制及规范的管理模式,保证了地铁建设有序开展,达到了机电设备和材料采购在全国地铁行业投诉率最低,勘察设计和土建施工招标“零投诉”的良好效果。三是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类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法规的同时,制定完善了《西安地铁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地铁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地铁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组织保障体系,明晰了地铁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在全国地铁建设城市率先出台了《西安地铁安全保证金管理办法》和《西安地铁安全生产责任问责办法》,安全保证金管理办法细化安全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管理,实行重奖重罚,加强对项目经理个人的考核奖罚力度,变结果处理为过程控制。安全生产责任问责办法重点杜绝同类事故发生,有效降低小事故发生频率,规定凡半年内发生同类一般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直接清理出西安地铁建设市场;凡一年内同一标段发生挖断管线等小事故3起以上,取消下一轮投标资格。在市监察局、安监局全程介入西安地铁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强化“周巡查、月汇检,季考评”的三级监管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和质量关口,确保了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各项制度法规的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认真研判安全生产防控形势和重点部位的隐患纠改。对全办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业务考试,不断筑牢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地铁安全生产检查要点印发各处室,推行了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包抓地铁一、二号线各工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形成了“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履职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收到实效

一是强化专项治理工作监督重点。突出对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监督,坚持从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议事决策的程序和规范性入手,强调重大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市纪委、监察局驻地铁办联络员列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及党委、行政办公会,寓监督于各项决策中,不断规范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从源头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有效促进了中央和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在地铁建设中的贯彻落实。二是健全专项治理监督工作网络。为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市地铁办积极与市监察局、审计局和安监局联系沟通,以争得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支持。同时积极发挥各处室纪检监察员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晰专项治理工作内容、方法、程序,将责任落实到人。针对专项治理工作立项报批、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资金运行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认真对照中央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投标活动等八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突出对“人、钱、权、事”等关键环节的行政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强化权力制约,定期组织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各级干部履职行为和勤政廉政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在国内地铁行业邀请乙方监督测评甲方为首创。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富有西安地铁特色的专项治理效能监察“污点记录法”量化工作台帐和督办联系单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奖惩措施,确保了专项治理和工程建设“两不误、两促进”,初步形成了西安地铁专项治理监督工作层层推进的工作机制。

随着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制约体系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目前,西安地铁项目决策依法合规,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备案等环节手续完备,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审批资料完备,程序规范;招标投标依法实施,无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行为,招标资料齐全,程序规范;城乡规划审批及资料齐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齐全,监督到位;建设资金运行规范,流向清晰,没有违规使用、转移、挪用及超概算等问题;建设信息公开透明,以《建设报》、《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等国家和省市主流媒体及《西安地铁网》、《地铁资讯》为平台,做到了各类工程建设信息依法准确及时发布。在市监察局的帮助指导下,对承担任务的各区和部门实施行政监察,保证了各项拆迁费用均未超概算,实现了征地拆迁高效平稳推进和“零投诉”的工作目标。今年5月,省专项治理检查组莅临市地铁办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市地铁办专项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西安地铁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资料翔实、机制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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