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临潼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案件查办情况通报会议,会议由临潼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李超来主持,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临潼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开展、司法机关移交的案件查办以及临潼区纪委查办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等情况,讨论修改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实施意见》。
会上,临潼区法院、临潼区检察院、公安临潼分局等单位分别汇报了各自在反腐败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会前,各成员单位在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贪污案件的庭审情况,并就产生犯罪的根源,该案件中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所承担的职责、信息沟通、案件移送、协作配合等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
最后,临潼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李超来就如何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及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重要讲话,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明确一个目的,即反腐败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把握一个重点,即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三是形成四个共识,即线索要精选、调查要认真、处理要规范、协调要及时;四是达到四个同步,即学习宣传同步、机构运行同步、案件查办同步、总结反馈同步。通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使反腐败工作形成整体合力,为实现临潼区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田晓行、马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