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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纪委加强村级财务监管

2010-09-02    户县纪委 字体: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为了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集体资金体外循环、收不入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一些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和监督力度,融洽农村基层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户县纪委监察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村集体经济收入票据管理。要求全县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票据。票据由乡镇财政所统一从县农经站领取,各村从乡镇财政所统一领取,严格实行“以票管收”。

二是实行村级专人报账制度。报账人员由村双委会推荐,然后对村级报账人员进行资格培训,由县财政局考核后发放资格证书,乡镇聘用。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定期对报帐员进行培训,提高报帐员的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严格村级报账人员考核,对隐瞒村级收入、虚报冒领的问题一经查出,严肃查处。

三是强化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加大群众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三签制”,即: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监委会主任三方签字,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定期对本村所发生的财务收支进行集体审核,对于不合理或未经审核的票据一律拒收拒付,坚决不予报销。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使用票据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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