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和制度创新,开创性地在行政执法部门中推行标准化执法模式,使城管执法系统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能大幅提升,城市整洁有序、容貌焕然一新,为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做出了贡献。
标准化执法,就是用程序法规范执法行为,用细化的自由裁量权压缩实体法的“弹性空间”,用司法的最终强制力实现长效管理,从而带动执法理念、执法手段、执法方式等整个工作体系由普通的行政管理模式向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化模式转变。
一、严格规范了自由裁量权。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下发并向社会公布了《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标准》,约束城管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将“橡皮筋”变成“硬杠杠”,一方面使执法人员做到同类情况同等对待,保证了相对人的平等,另一方面让执法相对人有更多的知情权,能够清楚地知道所受的行政处罚性质和标准。发现线索、集体立案、调查取证、集体确定处罚标准、下达处罚决定书的标准化执法程序有效地克服了执法人员不按程序办案、处罚不制作法律文书、罚款不撕票等问题,促使全体执法人员自觉养成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实现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有机融合。标准化执法模式监督并促进了执法队员遵守法律、注重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执法,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教育和引导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情、理、法的合理运用,化解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减少了与相对人的冲突。这样更好地实现了保护合法者、服务守法者、纠正违法者。
三、有效提升了城管执法效能。管理手段严则效。标准化执法将执法工作分解细化,使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快捷高效,奖惩标准更加明确,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对执法中队和队员实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同个人收入、年终考核、单位评先挂钩。这种权责一致、责任到人、奖优罚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执法队员的积极性,实现了由“要我管”向“我要管”、由被动执法向主动执法的转变,有效克服了“怕、推、混、靠”的思想,推动了各项执法任务的完成,提升了城管执法效能。
四、引入法院强制执行,增强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2009年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查办案件近2万起,其中交法院强制执行6千余起。此项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城管执行难、易发生暴力事件的问题,对城管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市城管执法局成功的执法实践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肯定。国务院法制办认为西安城管系统推行的标准化执法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创造性探索。实践证明,标准化执法有很强的生命力,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使整个行政执法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对市城管执法局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