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治办日前从市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抽调了1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由各牵头部门副局级领导带队,对各区县、开发区和有关市级单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了重点抽查。
检查组主要采取听取项目概况及自查工作情况汇报、查阅项目审批文件、工程项目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实地察看工程项目、填写抽查记录表等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招标投标、土地使用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抽查项目118个。其中:区(县)47个项目,开发区35个项目,市级部门36个项目。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自查自纠情况,深度不足,只是反映面上问题情况,没有深入查找问题、反映问题,不敢自揭家丑。
二是土地手续办理方面,虽然用地基本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用地手续办理滞后情况比较多,有些是因为办理周期长、有些是办理手续相关税费的资金未落实,存在未批先建情况,尤其是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土地手续办理普遍滞后。
三是招标投标活动比较混乱,省、市两层多头管理,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头管理,致使招投标政策各异、运行程序不一致、交易也未实现统一进场等,招标方式各异,区县及个别市级部门采用自主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水利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无备案管理,没有使用制式合同;没有建立招标投标有形交易中心,所以未实行进场交易;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程序比较粗放,存在一定的漏洞。
四是建筑市场管理及标后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信息化管理手段不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等工程建设管理主要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更换的比例很高;存在一人同时担任几个项目的项目经理现象;更甚存在一人同时代表两家及以上企业的情况。
五是项目投资管理中部门职责不清,项目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监管,尤其是区级实施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有些项目单位申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了不予招标,因无明确规定难以界定是否违规批准;招标代理一般都是直接委托,但付费标准各异,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市场价付费、节省资金,而个别花费财政资金的部门却按照指导价(指导价远高于市场价)给予付费。
针对省、市两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工治办近期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分类,采取听取汇报和派出两个检查组深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各单位从源头上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