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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严查央企“小金库” 对顶风违纪者先免职再追责

2010-07-22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体: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总结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决定2010年重点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今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明确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组织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为做好中央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国资委成立了中央企业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亲自担任组长。719日,国资委组织召开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李荣融就深入开展中央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做了动员部署讲话,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到会指导并发表了讲话。会议要求,中央企业充分认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中央治理小金库的政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申报自查结果。会议强调,中央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要与管理隐患排查相结合,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

按照中央关于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指导思想,国资委组织的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政策十分明确。凡是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处罚,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将从重从严追究责任。对顶风违纪新设立小金库的,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停职或免职,再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而且国资委规定,对以后年度检查发现的小金库,无论什么时间设立的,均视为新设小金库,除按照中央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对集团负责人实施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级处理。这次国资委治理中央企业小金库的决心很大,要求中央企业抓住这次机会,彻底根除小金库的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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