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纠风办,“五区两基地”审计监察局(室),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市级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四次全会及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基层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纠风工作会议要求,市政府纠风办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并对群众关注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加强基层单位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基层单位形成廉洁、务实、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
(一)创建范围
创建活动范围包括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今年重点抓好公安、教育、卫生、财政、国税、地税、工商、民政、人力资源、司法、农业、林业、国土、交通(含城郊客运、路政、运政)、计生、城管执法、市容管理、环保、质监、食品药监、物价、建设、市政、旅游、通讯、邮政、电力、自来水、天然气、公交、金融等31个部门行业的创建工作。2009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市级优秀单位今年继续参与创建活动,并参加评议。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
1、队伍建设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班子团结有力,廉洁勤政,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干部职工敬业爱岗、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有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制度建设方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完善服务承诺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各项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管理规范有序,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落实。
3、作风建设方面。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冷、硬、顶、横”现象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业风气不断好转,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较高,无工作作风方面的投诉。
4、优质服务方面。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办事快捷,文明用语,态度和蔼。办事窗口有设施齐全的服务场所和整洁、美观的服务环境。
5、典型示范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表彰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阶段划分
1、安排部署阶段(5月中旬前)
各级各部门建立创建活动组织机构,根据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要求,全面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参与创建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细化、量化创建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9月下旬)
参与创建活动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开展载体活动,丰富活动内容,营造创建氛围,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3、组织“面对面三公开”活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下旬)
各创建单位要认真开展“面对面三公开”活动,即面对面向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面对面向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公开服务承诺;面对面向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公开测评和征求意见并接受质询。活动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以会议的形式组织实施,参加会议的群众代表必须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辖区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且不得少于50人。述职述廉报告要紧紧围绕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等四方面的内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开承诺的内容必须具体实在、具有可操作性,力戒空话套话;征求意见和现场测评,由基层单位所在地纪检监察或纠风部门现场发放测评意见表(附后),当场统计分析并现场公布。对群众现场提出的意见或质询的问题,原则上应现场予以解答,不能现场答复的应限时书面回复,对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应要求基层单位限期整改。会议材料、承诺事项、测评意见和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基层站所创建活动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4、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上旬至12月底)
各区县纠风办、“五区两基地”审计监察局(室)按属地评出本地区本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先进单位,并向市政府纠风办推荐本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市级优秀单位(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临潼区、长安区各推荐15个,阎良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各推荐10个,高新区推荐4个,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各推荐2个、阎良航空产业基地、国家民用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各推荐1个)。
市政府纠风办将在各区县评定的基础上,表彰本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市级优秀单位,并向省政府纠风办推荐省级标兵单位。
三、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市政府纠风办将组织评议代表重点对公安交警进行民主评议。
(一)评议范围: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交警大队及市车辆管理所。
(二)评议内容:一是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情况,是否存在乱检查、乱罚款、执法犯法、粗暴执法、越权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如何;二是纠风工作是否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考核,是否落实了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政务公开情况如何;四是对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和解决。
(三)评议的步骤和方法:民主评议采取条块结合、群众参与、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市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被评议单位工作汇报、走访服务对象、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窗口单位、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走访调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客观公正的评议材料。
走访调查结束后,集中召开民主评议大会,评议会以现场质询为主。12月为整改阶段,整改情况于12月底前报市纠风办。
被评议单位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将纠风部门组织的民主评议与本单位开展的“面对面三公开”活动统筹安排,配合纠风部门做好民主评议。其他区县(开发区)可参照市纠风办的做法对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评议,也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选择群众关注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和民主评议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强化监督指导,努力把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建设成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群众满意单位。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基层单位在创建工作中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求使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创建活动具体责任人,要精心策划,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衡量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届对创建工作的监督。要注意收集整理创建活动的相关资料。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市级优秀单位的,市上将授予“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奖牌并实行动态管理,如出现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者工作失职、重大失误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要撤消“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荣誉。
二○一○年四月八日